根据南财行〔2016〕3号文件《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》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、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要求,我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,有效规范了市级机关公务活动。在实行中,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了一些具体问题。根据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》(川财行【2015】255号)文件精神,针对这些问题,经认真研究,现统一作如下解答,请在工作中遵循。
附件:南财行[2016]3号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.doc